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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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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交通运输局,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24年 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24〕13号),原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已于 2024年 2月 28日停止使用。为做好我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确保我区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在新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前正常经营,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延期

延长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2024年 3月 1 日后到期的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顺延至新信息管理系统启用为止(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二、证书变更

新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前,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可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申请线下办理证书调动、企业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见附件 1、2),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及时发布审核通过的安管人员信息,暂不核发考核合格证书。对于跨省调动事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各省份政策协助办理。

三、其他事项

新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前,暂不受理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销、继续教育等业务,待新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后将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刘晓磊,联系电话:0471-6554400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 105号内蒙古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附件:1.附件1.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受聘单位变更申请表.doc

      2.附件2.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延续、注销申请表.doc

      3.附件3.相关材料.doc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 年 5 月 24 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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