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2.部门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承担支持保障自治区公路水路事业发展,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公路水路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和标准,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计划。
(二)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三)承担全区公路水路管理维护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四)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五)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六)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七)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改革、统计分析、节能减排、
污染防治、信用体系建设、交通战备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
(八)承担厅综合交通运行监测、应急指挥的相关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九)承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经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设置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强化政治功能,加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围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积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议、机要、保密、信息、督查、信访、档案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处(党群工作处)。承担中心党建、人事、群团等工作。
(三)纪检室。承担中心纪检工作。
(四)政策研究室(新闻宣传处)。承担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参与起草厅重要综合性文稿,承担行业改革统筹协调的辅助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厅新闻宣传重要活动。
(五)法制处。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的辅助工作。
(六)发展规划处。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计划,承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行业统计分析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承担行业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交通战备的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七)财务处。承担中心资产管理、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公路水路建设养护筹融资、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八)公路管理养护处。承担公路养护、涉路工程审核、公路运营服务、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保通、公路绿化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九)工程技术与造价处。承担相关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审核、建设管理、行业技术管理、工程造价定额、估算决算和概(预)算审核、价格信息发布、工程建设招投标、建设市场管理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十)农村与边防公路处。承担推进农牧区公路建设、管理、维护、运营以及边防公路建设养护、军地协调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十一)客运处。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城乡道路旅客运输和紧急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客运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涉外客运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十二)货运物流处。承担货运市场管理、道路货物运输和紧急运输、物流园区和货运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涉外货运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十三)车辆技术处。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从业人员管理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十四)水运海事船检处。承担水路运输、航道及有关航道设施、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船员管理、救助打捞等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十五)安全生产处。承担推进行业安全生产的相关辅助工作;承担厅综合交通运行监测、应急指挥等相关辅助工作。
(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146名。设党委书记、主任1名(副厅级),副书记兼副主任1名(正处级),纪委书记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32名,其中正处级16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1名),副处级16名(含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副处长1名)。科级职数60名,其中正科级30名,副科级30名。
人员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末,我单位有在职人员131人,退休人员100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5人,聘用人员28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89946.97万元,较上年减少3066.57万元,主要原因为专项项目减少。
支出预算89946.97万元,较上年减少3066.57万元,主要原因为专项项目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收入89946.97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909.23万元,占比93.2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148.00万元,占比4.6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9.74万元,占比2.1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8994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23万元,占比3.26%;项目支出87015.74万元,占比96.7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支出、专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9946.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90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148.00万元,上年结转1889.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77万元,较上年增加49.3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165.95万元,较上年减少2.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3、交通运输支出89065.03万元,较上年减少3096.56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200.22万元,较上年减少13.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较少3.1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148.00万元,较上年增加528.00万元,主要用于统贷统还公路项目养护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万元。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5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万元。
2024年较上年减少4.50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减少4.50万元。
我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45.00万元,较上年增加390.00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现有人员核定后金额出现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5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2.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公开绩效目标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7015.7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靖联系电话:0471-6950900
第六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